1.這篇文的假面舞會靈感來自東野圭吾先生的《假面飯店》,邀舞一幕、文末筆錄一幕出自同書,當初看到書中主角邀舞,便揮之不去畫面感,謝謝東野圭吾先生筆下傳神的故事

2.本文性質特殊,涉及殺人手法、分屍情節、角色受強暴、角色崩壞(角色為殺人犯),雷者請自避

3.本文採第一人稱敘述,為伊萬角度

4.雷點滿滿,作者都被雷死

 

 

 


 

 外號是一種標籤、定義,但是我樂於接受那些加諸於我身上的外號。我猜想,這或許和我的童年生活有關聯。當我被同儕欺負,或是在家裡成為空氣時,我的腦袋總會幻想粉紅夢幻的東西,讓我飄飄然,置身事外,因此脫離稚嫩歲數後,我反而極度渴求找尋自我定位。無論是受害者、警察或新聞媒體,他們賜予我的外號有如禮物,我很開心。內心總是充滿被看見的自豪。

 

 我偶爾會失手,讓警察抓到一兩個馬腳。所幸那些細節不怎麼關鍵,我把它們當作經驗,順路去警察局接受偵查而已。

 

 警察先生們都很努力,希望找到真正的兇手,這點讓我相當敬佩。每當我經過桌上疊滿犯罪檔案、很多雙熬紅的眼睛時,我總是害羞又難為情。我希望他們能夠適當休息,而不是露出如此沉重的表情,同時我又矛盾地希望,他們能夠為了我用盡全力追查案件,把我抓到陽光之下。

 

 警察之中,有位惹眼的警官先生,我只聽過他的同事喚他瓊斯。瓊斯先生偵訊過我幾次,對我態度謹慎,常笑。所謂的謹慎,就我看來是相當有趣的。我喜歡他小心翼翼打探我的行蹤,以及我與被害人的關係,臉上卻露出陽光笑容的模樣。我極少遇到他這類的人,大多數的警察見到我,不是表情沉悶,便是橫衝直撞擺出凶狠模樣,彷彿已將我定罪。有一次,這位瓊斯甚至遞給我一杯咖啡,對表演中的我露出同情的表情,我想他是相信那些謊言了,頓時覺得無趣。離開警局後,我把咖啡倒進公園草叢。

 

 在那之後,我的犯行愈來愈大膽。我故意將刀子留在現場,雇人把線索投遞到警局門前。這些行為,顯然讓警察們疑惑了,但是他們跟進我犯罪的步伐確實加快不少。在我殺害第四個人時,我甚至聽到凌亂沉重的腳步聲上樓梯。警察們在我的提示中找到這一個犯罪地點,卻沒有事先堵住所有離開路線,實在很可惜。我在新聞上看到那位瓊斯警官懊惱的臉,他大抵是跟我想到一塊了。

 

 話說回來,雖然我確實喜歡被人冠上外號,但是新聞給我的外號彷彿失了焦距的鏡頭,拍不清我真正的模樣。「連續殺人魔」、「碎屍狂人」,竟是沒有一個符合我的心意。如果他們足夠聰明,焦點應該從作案方式轉移到受害者特徵上,這樣才能讓符合特徵的人提高警惕,保護自己。我猜測這和警察的偵查方向有關,他們為了避免大眾恐慌,選擇不公開受害者特徵,畢竟受害者的身分特殊,有幾位是上市公司的大老闆。

 

 事實上我對受害者的社會地位沒有特定執著,之所以殺害的都是上流社會人士,是基於某種特殊又不特殊的原因。只有我一個人知道,自己是基於什麼理由將這些人大卸八塊。如果他們是窮人,我也會這麼做。

 

 不過,很可惜的是,正因為大部分我想殺的人都是富人,這才導致我的作案愈來愈困難。上流圈子狹小,這些人的死去宛如投入湖中的石頭,不出意料地激起不少漣漪。有幾具我想用刀子戳破的身體旁邊,聚集起更多保鑣,讓我困擾如何下手。我倒不是畏懼被逮個正著,讓我謹慎觀望的原因,是我不想殺死其他人。這是我偏執的一面,和道德感無關。我在三歲時被診治過患有輕微強迫症,從小,我便要求事事完美。

 

 幸好人類都是有弱點的生物,我在如此困難的條件下,仍然將其他兩個人順利殺害。和以往不同,我在這兩次中利用比較迂迴的手段。第一位,稱為A好了。我收買了一個妓女,讓她和A相約特定的賓館。果不其然,有家室的A為了避人耳目,隻身前往這間賓館。很不幸的是,當他推開賓館的門後,等待他的只有我這個大男人和手上的棍子。我把他抬離賓館,彷彿攙扶醉酒的上班族,沒有引起櫃台工讀生的注意。

 

 接著,舞台轉移到我家的地下室。我首先喚醒A,讓他看清我的臉,再將一些金屬物品放到一邊的木桌上。這些都是極其平常的東西,有剪刀、手術刀、老虎鉗、鑽頭.....等等,直到最引人矚目的電鋸,由小到大整齊排好,擺放角度幾乎一致。我會花上一段時間調整器材角度,我無法控制。然後和被害者聊上一些話題,向他說明我選擇他的原因,這是我最不喜歡的階段,或許其他的殺人魔喜歡向人大談他犯罪的理由,會因此洋洋得意,我卻只會感到害羞。這有點像把心臟完全袒露。之所以向他們說明這些,只是希望他們明白我的苦衷。

 

 我殺他們的苦衷,在說出口之後,經常讓他們失去掙扎鬥志。我很高興他們能理解我,後續的過程也變得順利。A的屍體,和其他人一樣被我分成十六塊,其中最讓我厭惡的一塊,我把它用刀柄敲成泥,裝入寶特瓶裡。這些屍塊最後被裝成一袋,丟棄到河邊橋下,如果有野狗能夠幫忙處理,那是最好的情況。先前有兩位受害者,正是因為附近居民發現狗嘴上的血跡,才循線找到,剛好省下我給警察線索的時間。

 

 另一位同樣被我用迂迴手段殺害的,姑且稱為B。我使用相同的手段,只有收買的妓女不同。順帶一提,兩位妓女都不知道自己成為我的幫兇。唯一不同的是,我將十美元和用垃圾袋包住的B屍塊交給一個流浪漢,交代他放到警察局門口。這間警察局有瓊斯警官在,而他也是參與這一連串案件的警察,雖然我一口也沒喝,但是我一直記得他和他的咖啡。我在隔天早晨,也向警察局送出了最後一個提示。

 

 我要殺的最後一個人,簡稱C,他的警覺極高,保鑣環繞,同時有個美滿的家庭,不受妓女的誘惑。今晚,他將參加一場慈善舞會,舞會中各界名流都會戴上面具,換言之是面具舞會。這類舞會在上流圈子屢見不鮮,實際上大多數人都對彼此的聲音熟識。面具舞會只是富人間的遊戲。

 

 我經過一個等待進場的賓客,偷走他西裝褲裡的入場證明。在行動之前,我將C的容貌和聲音在腦海裡複習一百六十一遍,進入會場後也順利找到他。隔著群眾,我看到C露出好看的笑容,與其他人自信交談。我揣著懷裡的刀子,一步一步走向C的所在。

 

 這是我要殺的最後一個人,我不願意多花心力看一眼會場幸福的人群。我的心臟平穩地收縮,彷彿知道計畫終究會成功。在別人的眼裡,我的上半身稍微前傾,這不是因為我緊握住西裝暗袋裡的刀子,是我的個性使然。在走近C的過程中,我的腦袋浮現不少回憶。

 

 不過,一雙手突然攔在我面前,打斷了我所有計畫。我朝那雙手的主人投以目光,對方對我露出熟悉的笑容,眼睛閃爍地打量著我。

 

 「你一個人嗎?我也是,在這裡誰都不認識,也沒能跳上舞。」他說。

 

 我安靜地看著他,刀子還在我西裝裡擺著。

 

 「嘿,不如和我跳支舞吧?探戈的話,兩個男人也可以跳吧。」

 

 他向我伸手,直到他自己手痠、逐漸放下手時,我才握住他的手。他顯得驚訝又警惕,卻又用笑容掩藏情緒,和我跳起探戈。

 

 我在旋轉途中,看到不少同樣蒙著面具、卻緊緊盯著場內的人,起初我以為那是保鏢,現在看來,我給的線索似乎終於被追上一次了。

 

 我離C不過幾步的距離,如果我想,我可以立刻衝到C身邊刺下最後一刀。身分暴露之後,無論我怎麼做都會被逮捕,正常人都不會介意多背負一條人命。但是我繼續與這位警官先生跳著探戈,他帶著我愈跳愈遠離C,我也沒有任何表示。

 

 我在最後一輪的舞步中,俯向警官先生,啄了一下他的額頭。

 

 他立刻僵住步伐,不再掩飾身分,惡狠狠地把我壓到牆上。一旁的警察們也立刻包圍我們,把我從牆上拖到地面,我感覺手腕被銬上金屬物體。小丑大笑的面具從我的臉上滑落,我看到瓊斯警官震驚的神情。

 

 

 

 「你犯案的動機是什麼?」

 

 沒什麼,只是讀書時的事。我以前高中時沉默寡言,受到這群人的霸凌,承受了一些痛苦。長大後,我便報復回來而已。

 

 「只是霸凌的話,有很多報復方式,為什麼要殺人分屍,還把他們的生殖器剁成泥?」

 

 高中時,有一天晚上我正從澡堂出來,那群人撞見我,開始用拳腳毆打我。我倒地不起,全身赤裸,結果不知道是誰說出那句話,我被那七個人壓在地上強暴了。之後很長一段時間,我被他們用影片威脅,做出很多噁心的事。所以,我在殺了他們之後,把他們分成十六塊,和我當時的歲數一樣,然後把最討厭的部位搗成泥。

 

 「......當時為什麼不報警?」

 

 我的父親很有錢,在圈子裡有名氣。他不會希望這種事情發生,我當時還心存對大學的憧憬,需要他的錢。更何況,我最後一個要殺的C,也就是對我傷害最大的人,他的爸爸是當時的檢察總長,如果他要妨礙辦案,肯定做得出來。既然體制內的管道對他不痛不癢,我寧願日後用自己的方式報復他。

 

 「你給警察的線索,導致你最後犯行暴露。為什麼要這麼做?你想被關注?」

 

 我想被在意,是的。同時我也想挑戰警察,讓他們明白自己的無能,雖然當年是我選擇不報案,但是我認為C的囂張正是檢警的官僚制度慣出來的。如果警察內部沒有這種見不得人的關係,沒有權力的隻手遮天,C怎麼會把自己父親整天掛在嘴邊。

 

 「雖然你提過殺他們是因為曾經被他們傷害......但是為什麼受害者剛好都是有錢人?」

 

 很簡單,會在那種貴族學校為所欲為的,只會是家裡最有錢的那群。成年後自然會接手幾間公司,完全不意外。

 

 「那麼,你為什麼在最後停下刺殺C?照你的說法,C是你這一連串犯罪的重點。」

 

 我不知道。

 

 「......為什麼你一直在笑?」

 

 嚇到你了?因為我需要保持完美......我的內部已經不完美了,我的外在正好可以遮掩一下。警察先生,你能幫我向瓊斯警官傳句話嗎?或是他在這面玻璃之後?

 

 「......他不在,你要說什麼?」

 

 請幫我和他說,我很開心能跟他跳這支舞。

 

 

   END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良緣再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